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巴巴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智能收银一体机免费试用协议
一、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免费试用智能收银一体机的法律实体(下称“您”)、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共同订立。
二、协议生效与调整
2.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实际与阿里巴巴展开本协议所述之合作事宜,均表示您与阿里巴巴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附件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3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不时制定、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等内容,并以网站公布的形式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予您,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公布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当与阿里巴巴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约定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试用资格
3.1您申请本协议项下规定的免费试用智能收银一体机(以下简称“试用设备”),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并经阿里巴巴审核同意:
3.1.1为阿里巴巴中国站注册会员并经实名认证;
3.1.2已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
3.1.3其他阿里巴巴认为需要并提出的条件。
3.2您应根据阿里巴巴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于阿里巴巴中国站进行相应身份验证,按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资料。
3.3 您保证始终具备上述条件,保证不以第三方的资料申请。如相关资料实际变更应及时通知阿里巴巴,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变更资料,如阿里巴巴有合理怀疑且您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阿里巴巴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3.4您应保证其阐述的上述条件均真实准确,如因您上述条件不符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您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造成阿里巴巴(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您负责全部赔偿。
3.5鉴于本协议项下的试用资格有严格的资质要求,您不得将其资格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四、试用期间
4.1本协议项下的试用期间由您与阿里巴巴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4.2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则试用期间至情况发生时提前终止,如相应情形导致阿里巴巴损失的,您还应负责赔偿:
4.2.1您做有损阿里巴巴权益与形象的事情时;
4.2.2未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4.2.3您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试用设备。
五、试用设备
5.1全新智能收银一体机,市场价:人民币6364元。产品条形码及收货日期以阿里巴巴实际提供为准。
六、保证金
6.1您应根据以下条款之约定缴存,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止付(或冻结)、使用、处置保证金。
6.2您应在申请免费试用试用设备时,自行缴存人民币3888元的保证金。
6.3您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将您缴存的保证金3888元通知支付宝公司止付锁定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
6.4当您申请主动提前终止本协议或阿里巴巴单方面通知您终止本协议,您以将试用设备完好无损归还阿里巴巴,且无保证金扣除事项,保证金将于阿里巴巴收到货物的次月10日内通知支付宝公司解除止付。?
6.5阿里巴巴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您的保证金:
6.5.1您未按时归还或归还的试用设备有损坏或者零配件遗失;
6.5.2您未针对6.5.1的情形按要求进行赔偿。
6.6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支付宝公司做出授权,您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阿里巴巴发出的指令对您的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相应操作(含向您开通了支付宝卡通功能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转发并协助完成该支付指令的操作),此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及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期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可撤销。
6.7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阿里巴巴有权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
6.7.1保证金止付或保证金解除止付,余额止付或余额解除止付;
6.7.2划扣保证金、余额用于执行先行赔付或赔偿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
6.8您同意支付宝公司依照您的授权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和您指定的支付宝用户承担。作为支付宝公司为您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除非支付宝公司未按照您的授权执行操作或执行指令错误,支付宝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您也不得在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争议解决中向支付宝公司主张权利,该等争议应由您与阿里巴巴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阿里巴巴应于试用期间起始日期前采购相应试用设备,确保试用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阿里巴巴,并将试用设备提供给您,阿里巴巴应保证自正规渠道购买试用设备,相应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7.2阿里巴巴将试用设备提供给您,相应发货运费由阿里巴巴承担。自您登记日期起一周内,阿里巴巴应负责指定安装人员将试用设备安装至本协议指定地点。
7.3阿里巴巴在试用期间应向您提供试用产品的相关使用说明资料,且安排使用培训。
7.4阿里巴巴有权查看您使用试用设备产生的相关交易数据(如相应交易数据来自其他第三方,您应负责获取第三方的授权,确保阿里巴巴可行驶本条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收银票号、收银时间、支付方式、售卖数量,实际售价、会员号、会员折扣、付款总金额、供应商、退款商品、退款数量、退款金额等数据,并可将前述数据用于数据分析,且阿里巴巴无需就前述数据的查看和使用向您(及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此外,阿里巴巴不得将相应数据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7.5您保证您有缔结本协议的合法权利和能力,符合全部协议条件,并承诺在试用期间严格遵守。
7.6您应于阿里巴巴提供试用设备时,积极接收试用设备,并于试用设备安转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如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等。
7.7试用期间,试用设备所有权归阿里巴巴,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设备,合理使用试用设备,不得对试用设备故意损坏。如因您使用不当导致试用设备故障或者损坏,或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您承担赔偿责任。因试用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由阿里巴巴负责维修或者更换。
7.8您在试用期间应认真看护,负责试用设备的安全。若发现试用设备有故障,需及时通知阿里巴巴,由阿里巴巴安排人员上门处理。若您未按协议规定的要求使用试用设备的,造成试用设备丢失、部分零件短少、损坏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照价赔偿给阿里巴巴。
7.9您应于阿里巴巴提供设备前,按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向阿里巴巴缴纳相应试用保证金,并于相应条件满足时要求阿里巴巴全额无息退还试用保证金。
7.10您应于试用期间届满后一周内,自行寄回试用设备并将相应寄回物流单号及时同步给阿里巴巴,寄回运费由您承担。如您未及时将试用设备寄回归还阿里巴巴,则逾期期间,您应按人民币100元/日向阿里巴巴缴纳违约金。
7.11试用期间,您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指定地点使用试用设备,不得将试用设备转交其他人试用,亦不得将试用设备转让、出租于他人。
7.12试用时间届满后,您对该试用设备具有优先购买权。
八、协议终止
8.1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15日,以书面之方式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
8.2阿里巴巴单方解除权:如您不再符合协议条件、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则及其他任何约定,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
8.3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九、知识产权
9.1您了解并同意,除非阿里巴巴另行声明,未经阿里巴巴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享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十、反不正当利益
10.1您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阿里巴巴及其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合作伙伴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您是否实际获得利益,阿里巴巴均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按阿里巴巴中国站网站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十一、违约责任
11.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二、争议解决及其他
12.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2.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2.3 阿里巴巴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2.4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您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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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人/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照本人/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缔结的《智能收银一体机免费试用协议》的约定,依阿里巴巴的指示直接对本人/公司(含本人/公司以及本人/公司指定)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及关联快捷银行卡内资金进行保证金/余额止付、扣除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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