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诚e赊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更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协议》协议内容https://114.1688.com/kb/detail/20786223.html。具体更新如下:
更新3.1保费计算公式为:
保费计算:
(1)买家占用“诚e赊服务”信用额度下单,且在2019年5月1日零点前确认收货的订单, 适用“原协议”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单笔投保订单的保险费=买家下单并使用“诚e赊服务”进行交易的订单在确认收货时所占用的信用额度 ×30日(账期)/ 360日x所适用的保险费率(6%)。
(2)买家占用“诚e赊服务”信用额度下单, 且在2019年5月1日零点及零点后确认收货的订单,适用新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单笔投保订单的保险费 = 买家下单并使用“诚e赊服务”进行交易的订单在确认收货时所占用的信用额度×单笔订单所适用的保险费率(0.3%)。
注:上述计费方式及保险费率可能基于保险公司针对保证保险的风险测算而适时地进行调整,并由保险公司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提前7日进行通知,如买家不接受调整后的计费方式及/或保险费率,可退出保证保险,如买家继续使用保证保险服务,则视为对调整后的计费方式及保险费率不持异议。
更新3.2关于“保费支付”条款:
为了确保平台买家赊购服务顺利开展,降低买家交易成本,对于符合阿里巴巴有关标准的买家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服务产生的保费,由阿里巴巴承担。保险公司需就阿里巴巴承担的保费按月与阿里巴巴对账,账单金额确认后3个工作内向阿里巴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新5.1关于保险理赔及追偿条款为:
卖家或其指定的其他享有订单应收账款债权的第三方提出索赔请求时,买家应以积极妥善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在阿里巴巴客服介入时给予必要的配合。订单自账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赔偿)等待期”,(赔偿)等待期为订单账期届满之日不超过3天,且不因交易纠纷等情形而发生中止或中断,如发生本协议4.1条(1)、(2)项所列保险范围内约定之情形,且买家(投保人)未如期支付应付款项,保险公司可在(赔偿)等待期满时在该订单所对应的“保险金额”限额内向卖家(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享有订单应收账款债权的第三方进行赔付,即:
在(赔偿)等待期内,买家应继续支付其到期应付款项,同时,买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买家的授权通知相关方向买家(含买家及买家指定)支付宝、余额宝划扣相应买家到期应付款项给卖家(或卖家指定的其他享有订单应收账款债权的第三方)。在(赔偿)等待期内,如买家未全额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或阿里巴巴未能执行全部买家到期应付款项划扣的,再由保险公司在(赔偿)等待期满时赔付不足部分到期应付款项(如(赔偿)等待期满时存在未处理完结的在线交易纠纷,则保险公司赔付时间相应顺延至纠纷处理完毕),买家对此不持异议。
买家了解并同意,在(赔偿)等待期内,如订单在阿里巴巴全额扣满买家到期应付款项前存在交易纠纷,此时阿里巴巴将暂停划扣直至纠纷处理完毕,并根据纠纷处理结果再确定款项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回全部或部分已划扣款项、将全部或部分已划扣款项支付给卖家(或卖家指定的其他享有订单应收账款债权的第三方)等),但如前述订单交易纠纷在(赔偿)等待期满之日起15日内仍未处理完毕,则阿里巴巴(或第三方服务方)将把已划扣款项(如有)先行退还给买家,保险公司应根据最终纠纷处理结果执行赔付(如需)。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